招标编号:
CGRW-2025-007599
项目名称:
巫山高唐组团老旧小区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期中线(神女大道宁江路至复烤厂)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欧阳序香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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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高唐组团老旧小区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安全标识标牌材料采购询价招标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合同签署单位为:巫山县高唐组团老旧小区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现招标人对本项目安全标识标牌材料采购进行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简称):巫山县高唐组团老旧小区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安全标识标牌材料采购询价招标。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巫山县宁江路至复烤厂。
2.3工程概况:本项目沿神女大道纵向总长度905米,总提升高度242.14米。项目共划分三段,宁江路至平湖西路天桥为临江段,平湖西路至祥云路为中段,祥云路至复烤厂为上段。项目共设置自动扶梯21部,电梯8部(含天桥无障碍电梯)、自动人行道4部、人行天桥2座、跨线通道2座,配套用房一栋。
2.4本次询价为安全标识标牌材料采购询价。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
2.5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6结算时间:乙方每月12日前凭收货单与甲方对账,出具上月12日至当月11日安全标识标牌供应结算数量结算单,结算单需由甲方办理并签字盖章,且乙方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办理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期除外)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挂账。
2.7货款支付时间:甲方根据结算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办理结算后第二个月的30日前结清前一个月货款的70%,剩余30%货款累计进入下一次付款额度中滚动支付,最后剩余货款待项目安全标识标牌材料全部执行完毕报验合格完毕6个月后全部结清。
2.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贴息费、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2.9本次招标交货地点:巫山县高唐组团老旧小区交通出行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
2.10 采购数量及限价情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限价(最高限价) | 限价金额 |
备注 |
1 | 喷绘布安装含铁架(立柱带造型) |
| 个 | 60 | 300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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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横幅 | 9m | 米 | 120 | 9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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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文明施工牌 |
| 块 | 20 | 65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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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告知牌 | 1.8*2.2 | 块 | 20 | 560 | 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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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示牌 | 40-60 | 个 | 30 | 45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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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指示牌 | 50-70 | 个 | 50 | 18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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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示牌 | 60-120 | 个 | 80 | 25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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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指示牌 | 80-150 | 个 | 50 | 320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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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告牌 海报写真背胶布 |
| 平方米 | 400 | 60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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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告示牌 | 2m*1.5m | 个 | 20 | 390 | 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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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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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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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同于限价,否则视为作废并不接受二次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公司无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3.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3.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已入库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3.5.2 具有安全标识标牌生产加工制作及产品合格的国家工商注册的合法企业.
4.询价公告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5.投标报价单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报价单的递交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投标报价单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单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报价单,电子版投标报价单(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报价单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报价单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5.2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报价单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报价单,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5.3纸质版投标报价单邮寄地址: 重庆市巫山县财富酒店13楼;收件人:王强;电话:******。
5.4投标人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填报的数据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报价单扫描件和投标报价单原件一致,否则招标人视情况有权作废标处理。
6.重新询价
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5份时,本次投标无效,则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7. 询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保证金为0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本次招标联系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信达国际B栋7楼
电 话:******
联 系 人:欧阳序香
邮 箱:******2@qq.com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