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111-17-01-3842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现代都市农业智汇大厦 | ||
招标项目名称 | 现代都市农业智汇大厦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现代都市农业智汇大厦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街道青创大道北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883㎡,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0003㎡、绿地用地面积1358㎡、道路用地面积5522㎡。拟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2001㎡,地上综合容积率3.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5011㎡,不计容面积约16991㎡(包括:地上架空层:1700㎡、地下两层:1529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商务办公用房、公共配套用房,以及建设配套的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m,建筑密度≤5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负责现代都市农业智汇大厦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前期咨询服务;(2)招标代理服务;(3)工程监理服务;(4)造价咨询服务;(5)BIM技术应用。(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24.4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无效并将被拒绝。 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 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任意一种注册证书。 3.2 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①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人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4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监理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选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一方选派。若为联合体投标,“本单位”、“注册执业单位”等相关描述均指对应选派人员的单位。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⑤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任意一种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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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8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四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易工 | 联系电话 | ******-8065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滕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 联系电话 | ******-805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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