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15楼租赁服务直接采购 |
******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2025-ZJFGS-FW-070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25.88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0-21 17:55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10-27 08:00 |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15楼租赁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2025-ZJFGS-FW-070)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15楼租赁服务直接采购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项目监督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办公室
(电话: 0571-******)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2日8时至2025年10月27日8时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15楼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进行公告: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8元,税率5%
******有限公司
投标含税报价:******.8元(税率5%)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总价(元) | 期限 | 备注 |
1 | 办公区租赁 | 项 | 1 | ******.8 | 3年 | 税率5%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