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站拟自行开展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厨房设施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厨房设施。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23241.10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
四、服务要求
1. 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应的厨房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2)厨房设备材质需为优质材料,例如不锈钢制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304及以上型号不锈钢,确保耐腐蚀、易清洁且无毒无害 ,能够适应厨房长期高温、潮湿的工作环境。
(3)厨房电器设备(如蒸饭柜、消毒柜、冰箱等)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能效等级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具有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过热保护等。
2. 安装调试要求
(1) 供应商需负责所有厨房设施的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合理,符合厨房整体布局规划,且安装牢固、安全。
(2) 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应进行全面的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设备操作培训,使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维护技能。
(3) 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供应商需负责清理并运出施工现场,保持安装场地的整洁。
3. 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1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质保期外,供应商应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时仅收取合理的零部件成本费和人工服务费,并保证常用零部件的充足供应。
(3)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及时解答采购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资格条件及需提交资料
1. 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如有)。
2. 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六、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吴树永,0760-******。
附件:1.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厨房设备需求清单
2.中山市救助管理站项目采购评审表(货物类)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1.附件1: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厨房设备需求清单.xlsx
2.附件2:中山市救助管理站项目采购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