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空管气象交互设备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空管气象交互设备
二、项目概况:
基于国产自主可控软硬件平台,迁移改造(改进)10个定制软件,完成软硬件建设。项目预算:******.00元。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技术文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请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模板见公告附件)线下申领商务、技术文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2025年09月01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的方式采取现场反馈、专人送达、传真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该项目涉密,请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到我站现场领取相关资料。
供应商现场领取相关资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承诺书;
7.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军队单位或国家事业单位可由军(部)级单位的保密部门出具允许承担保密项目的证明)。
8.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包含气象类相关产品(军队单位或国家事业单位可由军(部)级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允许承担军队项目的证明)。
(二)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领取时间:8: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三)申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8 5212 2720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