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传宇陶瓷生产项目水泥材料采购重新招标(二次)公开询价
招标编号:SHCGDH******-1
德化县传宇陶瓷生产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传宇陶瓷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城东三期;
(三)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466.01㎡;占地面积:2969.24㎡,总建筑面积:19608.0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387.80㎡,不计容建筑面积:220.23㎡),地上建筑面积:19390.60㎡,地下建筑面积:217.43㎡;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室下1层,建筑高度为23.95m(建筑高度为室外散水地面至屋面面层)。
(四)项目类型:材料采购。
(五)报价范围和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控制单价(元) | 含税最高控制合价(元) |
1 | 水泥 | 32.5 | t | 27.97 | 359.34 | 10050.74 |
2 | 水泥 | 42.5 | t | 5.4 | 387.59 | 2092.99 |
3 | 散装水泥 | 42.5 | t | 220.25 | 359.34 | 79144.64 |
合计: | 91288.36 |
注:1. 上述价格含税,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含税控制单价、含税控制小计、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以上材料采购表标注的规格型号未详尽事宜以上传的图纸为准。 3.供应商应保证所供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无偿、无条件退货。本次询价为固定含税 单价形式,包括了所购买货物的材料款、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损耗、税金等,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 4.履约要求:接到甲方通知日起3日内完成供货,逾期供货每日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逾期3日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询价项目需求。
三、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91288.36元,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人需根据清单分项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获取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8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二)通过“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本项目公告界面,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 10 月 29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开启地点: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地址:德化县南门农贸市场2楼开标室)
注:本项目线上报名线下开标模式,被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报价文件到开标现场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交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
************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账号;************155638),保证金汇款凭证的缴款人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德化县传宇陶瓷生产项目水泥材料采购重新招标(二次)投标保证金******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缴纳中标价******银行保函等。甲方认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追加赔偿。
八、发布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介
公告内容发布于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ome)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无效报价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9.1文件材料缺项或漏项的;
9.2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或无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
9.3投标报价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
9.4报价公司之间有股东或其他关联、委托授权人代表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
9.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十、其他注意事项
10.1响应文件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扫描件U盘一份:
10.1.1、报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1.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1.4、保证金转账凭证(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1.5、委托授权书(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2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0.3报价单位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及违反本竞函其他规定的行为,否则询价单位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10.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与采购人商谈签订合同。
10.5中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变更或调整,不得增收其他相关费用。
10.6代理服务费及平台交易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元包干计取,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2025年版)》(德瓷市场[2025]2号)。 本项目按照收费文件中的(工程类)进行收费。
10.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幼儿园隔壁威尔陶瓷新厂701室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