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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规模:涉及约74个路口,新增、改造交通设施。
2.3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元
2.4建设地点:漯河市。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施工、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及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完成止;
2.8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合格要求;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
险交纳证明(已开通网上养老保险查询功能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截图,没有开通的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1.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标段: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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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11-1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2-09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12-09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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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25号
联 系 人:问莹莹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MOCO新世界C栋
联系人:刘念念
电话:****** ******
******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5-******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